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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钱办婚礼债主可向其配偶追债!

发布时间: 2024-10-10
借钱办婚礼债主可向其配偶追债
 
北京要债公司提醒有证据证明借钱是为了办婚礼、买家具就可以找配偶要。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第23条规定,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。
 
 
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。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,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。
 
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:
 
(一)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;
 
(二)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;
 
(三)夫妻共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,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;
 
(四)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;
 
(五)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;
 
(六)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;
 
(七)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、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;
 
(八)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;
 
(九)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;
 
(十)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。
 
《婚姻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“离婚时,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,夫妻“共同偿还”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,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,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、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。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,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,也不分先后顺序,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,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,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。